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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遂宁市安委会印发《全市医养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就医养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安排。
据了解,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市公办、民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,重点排查整治住院部、手术室、药品库房、实验室、氧气站、设备室、食堂、板房、压力容器管道、电缆井、涉氨涉气等重点部位。整治目标任务为督促单位(场所)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排查消除火灾隐患,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、点位,依法整改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整治内容包括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;消防器材设施设置使用情况;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;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;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情况等。
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,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,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。期间,将督促各医养机构自觉主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,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,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,建立隐患台账,自查自纠自报安全隐患。形成问题清单,落实整改方案;第二阶段为隐患整改阶段,从2023年6月1日至6月底。期间,各地安委会将组织应急、卫健、民政、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,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现场开展隐患排查,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、隐患整改不到位甚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;第三阶段为督导检查阶段,从2023年7月1日至7月底。期间,卫健、民政、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,对发现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、履职不到位、未依法督促隐患整改的,严格通报约谈。对医养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,严格依法依规执法、问责。
(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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