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及经费来源
(资料图)
贵阳市发放标准:
(一) 年龄在 80 至 89 周岁的每人每月 60 元;
(二) 年龄在 90 至 99 周岁的每人每月 100 元;
(三) 年龄在 100 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 200 元;
(四)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50%,各区、市、县财政承担 50%
贵安新区发放标准:
(一)80-89岁80元/人/月
(二)90-99岁120元/人/月
(三)100岁以上220元/人/月。
办理程序
(一) 申请。凡具备享受长寿补贴条件的老年人,凭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或《居民户口薄》原件及三份复印件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,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村(居 ) 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贵阳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登记表》一式三份。高龄老人委托亲属和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,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。
(二)审查。社区服务中心或村 (居)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,应及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张榜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村(居)民委员会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,报送社区服务中心(街道办事处)、乡(镇) 人民政府审核。
(三) 审核。社区服务中心 (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 )人民政府对村 (居) 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核,对有差错及异议的要退回重审,对符合条件的,报区 (市、县) 老龄办审批。
(四) 审批。各区 (市、县) 老龄办对报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要进行认真的复核,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长寿补贴,对不符合条件的,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,对弄虚作假的,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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