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、多元化、便利化消费需求,近期,芝罘区制定了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工作实施方案,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调节,发挥企业主体作用”原则,依托辖区商圈、特色街区、旅游景点、文化娱乐设施等载体,大力培育文商旅融合城市核心地标以及万达广场、海港路中心商圈等四个夜游夜购集聚区,年内建设大型综合体项目1处,新建、改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10处以上,组织各类促消费活动150场次以上,全力打造“一核四区,多点开花”的夜间消费格局。同时,制定了促进餐饮业发展、繁荣夜间经济十项措施,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。
一、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从业者,限时依店进行户外摆摊经营。
(相关资料图)
二、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在自有用地范围内,经审批后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免征行政性收费。
三、支持打造小书房、小剧场等文旅消费场景,最多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;支持利用闲置场区(厂房)、城市空闲地段,打造户外特色饮食商圈,最多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。
四、支持举办各类室外促销活动,最多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。
五、支持餐饮行业协会举办餐饮竞赛评选活动,给予资金扶持。
六、在各大商圈、重点夜间经济项目周边增加夜间临时限时免费停车区;周边具备条件的区级党政机关停车场夜间免费对外开放。
七、做好滨海一线、芝罘湾周边、现有夜市及50处口袋公园的亮化施工,点亮夜间经济消费场景。
八、设立促进餐饮业及夜间经济发展专项基金。
九、开展“最佳夜市”“网红摊位”及“网红达人”评选活动并给予资金扶持。
十、简化行政审批,创新监管方式;建立夜间经济安全联防联控机制,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。
(*政策解释权为夜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)
来源:芝罘区夜间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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