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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魏晋南北朝时,曹丕称帝后,制定“九品中正法”,即“九品官人法”,即由中央设中正官于郡、州,由中正官区别人物,定其高下。
2、中正官通过品评,将地方所荐之人分为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、中中、中下、下上、下中、下下九等,上上者称为圣上,上中者称为仁人,上下者称为智人。
3、若品评为下下,则称为愚人。
4、“九品中正法”取消了考试,取舍与否,取决于中正官的品评。
5、显然,品评需要制定通行于全国的标准。
6、当时制定的品评标准有72条之多,中正官根本记不住。
7、于是,72条标准形同一纸空文,剩下只有一条品评标准,即家世出身,结果成了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”。
8、中正官高下任意、荣辱在手,“九品中正法”重家世、轻才德的弊端日益明显,受到世人抨击,渐渐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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